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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时间:2024-07-12 06:45:37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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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常委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2006年12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

一、第七条第三项修改为:“提出设立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二、第九条修改为:“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代表按照自治州、地区、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组成代表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组成代表总团,下设州直代表团、塔城地区代表团和阿勒泰地区代表团;中国人民解放军驻疆部队代表单独组成代表团。代表团全体会议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代表总团全体会议推选代表总团团长、副团长。团长召集并主持代表团或代表总团全体会议,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代表团可以分设若干代表小组。代表小组会议推选小组召集人。”

三、第十条修改为:“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召开预备会议,选举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通过设立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决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通过关于会议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预备会议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之前,各代表团应组织代表审议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设立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以及关于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提出意见。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各代表团提出的意见,可以对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设立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以及关于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提出调整和修改的建议,提请预备会议审议。”

四、第十七条第三项修改为:“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其他有关机关、团体的负责人。”

五、第二十条第二款修改为:“1个代表团或者10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议案审查委员会或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并将主席团通过的关于议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印发会议。”

六、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由主席团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或者先交议案审查委员会和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七、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列入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关于该地方性法规案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审议,由主席团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或者交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意见进行研究,向主席团提出报告和草案修改稿,主席团对修改后的法规草案审议通过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八、第二十六条修改为“议案审查委员会和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有关报告和议案,涉及专业性问题的时候,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代表和专家列席会议。”

九、第三十三条修改为:“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汇报,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初步审查。”

十、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审议的意见,对关于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自治区财政预算及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审查,向主席团提出审查结果的报告和决议草案,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并由主席团将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十一、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主席团和议案审查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有关的报告和议案进行审议时,可以要求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根据本决定作以修改并对原条款顺序调整后,重新公布。



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正本)

(1991年5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6年12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制度化、法律化建设,根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结合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宪法规定的省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自治权。

第三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活动,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四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因故不能在第一季度举行时,可以推迟举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1/5以上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五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届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第六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出席。因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出席的,必须请假。

第七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提出会议议程草案;

(二)提出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三)提出设立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四)审议通过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选举的或补选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六)应有常务委员会准备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应将开会日期和建设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过代表,并将准备提请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发给代表。

临时召开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九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代表按照自治州、地区、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组成代表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组成代表总团,下设州直代表团、塔城地区代表团和阿勒泰地区代表团;中国人民解放军驻疆部队代表单独组成代表团。代表团全体会议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代表总团全体会议推选代表总团团长、副团长。团长召集并主持代表团或代表总团全体会议,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代表团可以分设若干代表小组。代表小组会议推选小组召集人。

第十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召开预备会议,选举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通过设立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决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通过关于会议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预备会议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之前,各代表团应组织代表审议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设立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以及关于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提出意见。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各代表团提出的意见,可以对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设立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以及关于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提出调整和修改的建议,提请预备会议审议。

第十一条 主席团主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主席团决定问题,由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二条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若干人,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轮流担任每次大会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并决定下列事项:

(一)副秘书长的人选;

(二)会议日程;

(三)表决议案的办法;

(四)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日期;

(五)其他需要由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十三条 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

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对属于主席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主席团提出建议,并可以对会议日程安排作必要的调整。

常务主席决定问题,由常务主席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就议案和有关报告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就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根据讨论的内容,确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参加会议,报告情况,回答问题。会议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应向主席团报告。

第十五条 主席团可以决定召开大会全体会议,由代表就议案和有关报告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立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处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工作机构。

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办理主席团交付的事项和处理会议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七条 下列人员不是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依照法律规定或经常务委员会决定,列席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自治区选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其他有关机关、团体的负责人。

第十八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在代表团会议和代表小组会议上的发言,由会议秘书处整理简报印发会议。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举行全体会议时,可以设立旁听席。旁听办法由常务委员会制定。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可以举行新闻发布会。

第十九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举行秘密会议。举行秘密会议,经主席团征求各代表团的意见后,由有各代表团团长参加的主席团会议决定。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条 主席团,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可以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1个代表团或者10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议案审查委员会或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并将主席团通过的关于议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印发会议。

代表团或者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可以在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在会议举行前提出。会议期间提出的,应在会议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以及质询案、罢免案,由代表团全体代表2/3以上的多数通过,并由代表团团长签署。

第二十一条 提案人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应当写明提案的理由及解决问题的方案。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应当附有法规草案;提出的地方性法规修正案,应当附有法规修正草案。

第二十二条 会议审议有关报告和议案,一般由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在必要的时候,经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也可以组织专题讨论。

第二十三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由主席团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或者先交议案审查委员会和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第二十四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关于该地方性法规案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审议,由主席团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或者交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意见进行研究,向主席团提出报告和草案修改稿,主席团对修改后的法规草案审议通过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第二十五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将准备提请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并将意见整理印发会议。

第二十六条 议案审查委员会和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有关报告和议案,涉及专业性问题的时候,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代表和专家列席会议。

第二十七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会议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八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或者交由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

第二十九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的议案,必须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召开前审议完毕,答复提案人,并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作出关于议案审议结果的书面报告。

第三十条 代表团或者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经主席团决定不列入会议议程和未交付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可以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第三十一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管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在大会闭会之日起3个月内,至迟不超过6个月,予以答复。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意见,由常务委员会主管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其上级机关、组织再作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和组织能够在大会会议期间办理的,应当即时办理答复。

第四章 审议工作报告、审查自治区计划和自治区财政预算

第三十二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提出的工作报告,经会议审议后,应当作出相应的决议。

第三十三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主要内容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汇报,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初步审查。

第三十四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向会议提出关于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自治区财政预算及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草案)、财政预算收支表(草案)、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表(草案)一并印发会议,由各代表团进行审查。

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审议的意见,对关于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自治区财政预算及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审查,向主席团提出审查结果的报告和决议草案,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并由主席团将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三十五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自治区主席、副主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自治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及其他法律规定需要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人员,依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进行。

每次会议选举的具体办法,由主席团提出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后,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第三十六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前,候选人的提名人或者推荐人,应当向会议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必要的说明。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印发代表。

第三十七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得票数超过全体代表半数的,始得当选。选出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大会全体会议选举时,应当设秘密写票处。

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应当公布。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补选时,补选程序和方式由代表大会会议决定。

第三十八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自治区主席、副主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出辞职的,由主席团将其辞职请求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大会闭会期间提出辞职的,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务委员会接受辞职的,应当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九条 主席团,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个以上代表团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自治区主席、副主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自治区选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

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并提供有关材料。

第四十条 罢免案由主席团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或者由主席团提议,经大会全体会议决定,组织调查委员会,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

罢免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前,被提出罢免的人员有权在主席团会议和大会全体会议上申辩,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席团印发会议。

罢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罢免自治区选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报全果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一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被原选举单位罢免的,其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或者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第六章 询问和质询

第四十二条 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有关报告和议案时,可以要求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对代表提出的询问作出说明。

主席团和议案审查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有关的报告和议案进行审议时,可以要求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第四十三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1个代表团或者10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第四十四条 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在主席团会议或者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交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主席团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团团长或者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应当签署,由主席团决定印发会议。

在代表团会议上答复的,代表团应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向主席团报告。主席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

提质询案的代表或者代表团对质询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要求,经主席团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第七章 调查委员会

第四十五条 主席团、3个以上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议组织对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

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通过。调查委员会可以聘请专家参加调查工作。

第四十六条 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自治区境内一切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如实提供必要的材料。提供材料的公民要求调查委员会对材料来源保密的,调查委员会应予以保密。

第四十七条 调查委员会应当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调查报告。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授权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听取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并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

第四十八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第四十九条 代表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言的,每人可以发言两次,第一次不得超过10分钟,第二次不得超过5分钟。

要求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言的,应当在会前向秘书处报名,经大会执行主席安排发言顺序;临时要求发言的,经大会执行主席许可,始得发言。因受大会发言时间限制,未能在大会上发言的,可以作书面发言。

第五十条 主席团成员和代表团团长或者代表团推选的代表在主席团会议上发言的,每人可以就同一议题发言两次,第一次不得超过15分钟,第二次不得超过10分钟。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发言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第五十一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由主席团决定。

第五十二条 大会全体会议表决议案,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第九章 大会使用的语言和文字

第五十三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使用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五种语言文字。

第五十四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各民族代表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出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使用本民族语言发言。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秘书处应当为会议配备翻译人员。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

国质检锅[2004]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部门: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目录》,现予以公布。
  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质检总局。
  附件:特种设备目录

                         二00四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特种设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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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码 │   种 类   │    类 别    │         品 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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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 │锅炉      │          │             ┃
┠───┼────────┼──────────┼─────────────┨
┃ 1100 │        │承压蒸汽锅炉    │             ┃
┠───┼────────┼──────────┼─────────────┨
┃ 1110 │        │          │电站锅炉         ┃
┠───┼────────┼──────────┼─────────────┨
┃ 1120 │        │          │工业锅炉         ┃
┠───┼────────┼──────────┼─────────────┨
┃ 1130 │        │          │生活锅炉         ┃
┠───┼────────┼──────────┼─────────────┨
┃ 1200 │        │承压热水锅炉    │             ┃
┠───┼────────┼──────────┼─────────────┨
┃ 1300 │        │有机热载体锅炉   │             ┃
┠───┼────────┼──────────┼─────────────┨
┃ 1310 │        │          │有机热载体气相炉     ┃
┠───┼────────┼──────────┼─────────────┨
┃ 1320 │        │          │有机热载体液相炉     ┃
┠───┼────────┼──────────┼─────────────┨
┃ B100 │        │锅炉部件      │             ┃
┠───┼────────┼──────────┼─────────────┨
┃ B210 │        │          │封头           ┃
┠───┼────────┼──────────┼─────────────┨
┃ B110 │        │          │锅筒           ┃
┠───┼────────┼──────────┼─────────────┨
┃ B120 │        │          │集箱           ┃
┠───┼────────┼──────────┼─────────────┨
┃ B130 │        │          │锅炉过热器        ┃
┠───┼────────┼──────────┼─────────────┨
┃ B140 │        │          │锅炉再热器        ┃
┠───┼────────┼──────────┼─────────────┨
┃ B150 │        │          │锅炉省煤器        ┃
┠───┼────────┼──────────┼─────────────┨
┃ B160 │        │          │锅炉膜式水冷壁      ┃
┠───┼────────┼──────────┼─────────────┨
┃ C100 │        │锅炉材料      │             ┃
┠───┼────────┼──────────┼─────────────┨
┃ C110 │        │          │锅炉用钢板        ┃
┠───┼────────┼──────────┼─────────────┨
┃ C120 │        │          │锅炉用钢管        ┃
┠───┼────────┼──────────┼─────────────┨
┃ C130 │        │          │特种设备用焊接材料    ┃
┠───┼────────┼──────────┼─────────────┨
┃ 2000 │压力容器    │          │             ┃
┠───┼────────┼──────────┼─────────────┨
┃ 2100 │        │固定式压力容器   │             ┃
┠───┼────────┼──────────┼─────────────┨
┃ 2110 │        │          │超高压容器        ┃
┠───┼────────┼──────────┼─────────────┨
┃ 2120 │        │          │高压容器         ┃
┠───┼────────┼──────────┼─────────────┨
┃ 2130 │        │          │第三类中压容器      ┃
┠───┼────────┼──────────┼─────────────┨
┃ 2140 │        │          │第三类低压容器      ┃
┠───┼────────┼──────────┼─────────────┨
┃ 2150 │        │          │第二类中压容器      ┃
┠───┼────────┼──────────┼─────────────┨
┃ 2160 │        │          │第二类低压容器      ┃
┠───┼────────┼──────────┼─────────────┨
┃ 2170 │        │          │第一类压力容器      ┃
┠───┼────────┼──────────┼─────────────┨
┃ 2200 │        │移动式压力容器   │             ┃
┠───┼────────┼──────────┼─────────────┨
┃ 2210 │        │          │铁路罐车         ┃
┠───┼────────┼──────────┼─────────────┨
┃ 2220 │        │          │汽车罐车         ┃
┠───┼────────┼──────────┼─────────────┨
┃ 2230 │        │          │长管拖车         ┃
┠───┼────────┼──────────┼─────────────┨
┃ 2240 │        │          │罐式集装箱        ┃
┠───┼────────┼──────────┼─────────────┨
┃ 2300 │        │气瓶        │             ┃
┠───┼────────┼──────────┼─────────────┨
┃ 2310 │        │          │无缝气瓶         ┃
┠───┼────────┼──────────┼─────────────┨
┃ 2320 │        │          │焊接气瓶         ┃
┠───┼────────┼──────────┼─────────────┨
┃ 2330 │        │          │液化石油气钢瓶      ┃
┠───┼────────┼──────────┼─────────────┨
┃ 2340 │        │          │溶解乙炔气瓶       ┃
┠───┼────────┼──────────┼─────────────┨
┃ 2350 │        │          │车用气瓶         ┃
┠───┼────────┼──────────┼─────────────┨
┃ 2360 │        │          │低温绝热气瓶       ┃
┠───┼────────┼──────────┼─────────────┨
┃ 2370 │        │          │缠绕气瓶         ┃
┠───┼────────┼──────────┼─────────────┨
┃ 2380 │        │          │非重复充装气瓶      ┃
┠───┼────────┼──────────┼─────────────┨
┃ 23T0 │        │          │特种气瓶         ┃
┠───┼────────┼──────────┼─────────────┨
┃ 2400 │        │氧舱        │             ┃
┠───┼────────┼──────────┼─────────────┨
┃ 2410 │        │          │医用氧舱         ┃
┠───┼────────┼──────────┼─────────────┨
┃ 2420 │        │          │高气压舱         ┃
┠───┼────────┼──────────┼─────────────┨
┃ 2430 │        │          │再压舱          ┃
┠───┼────────┼──────────┼─────────────┨
┃ 2440 │        │          │高海拔试验舱       ┃
┠───┼────────┼──────────┼─────────────┨
┃ 2450 │        │          │潜水钟          ┃
┠───┼────────┼──────────┼─────────────┨
┃ B200 │        │压力容器部件    │             ┃
┠───┼────────┼──────────┼─────────────┨
┃ B210 │        │          │封头           ┃
┠───┼────────┼──────────┼─────────────┨
┃ C200 │        │压力容器材料    │             ┃
┠───┼────────┼──────────┼─────────────┨
┃ C210 │        │          │压力容器用钢板      ┃
┠───┼────────┼──────────┼─────────────┨
┃ C230 │        │          │气瓶用钢板        ┃
┠───┼────────┼──────────┼─────────────┨
┃ C240 │        │          │气瓶用钢管        ┃
┠───┼────────┼──────────┼─────────────┨
┃ 8000 │压力管道    │          │             ┃
┠───┼────────┼──────────┼─────────────┨
┃ 8100 │        │长输(油气)管道   │             ┃
┠───┼────────┼──────────┼─────────────┨
┃ 8110 │        │          │输油管道         ┃
┠───┼────────┼──────────┼─────────────┨
┃ 8120 │        │          │输气管道         ┃
┠───┼────────┼──────────┼─────────────┨
┃ 8200 │        │公用管道      │             ┃
┠───┼────────┼──────────┼─────────────┨
┃ 8210 │        │          │燃气管道         ┃
┠───┼────────┼──────────┼─────────────┨
┃ 8220 │        │          │热力管道         ┃
┠───┼────────┼──────────┼─────────────┨
┃ 8300 │        │工业管道      │             ┃
┠───┼────────┼──────────┼─────────────┨
┃ 8310 │        │          │工艺管道         ┃
┠───┼────────┼──────────┼─────────────┨
┃ 8320 │        │          │动力管道         ┃
┠───┼────────┼──────────┼─────────────┨
┃ 8330 │        │          │制冷管道         ┃
┠───┼────────┼──────────┼─────────────┨
┃ 7000 │压力管道元件  │          │             ┃
┠───┼────────┼──────────┼─────────────┨
┃ 7100 │        │压力管道管子    │             ┃
┠───┼────────┼──────────┼─────────────┨
┃ 7110 │        │          │无缝钢管         ┃
┠───┼────────┼──────────┼─────────────┨
┃ 7120 │        │          │焊接钢管         ┃
┠───┼────────┼──────────┼─────────────┨
┃ 7130 │        │          │有色金属管        ┃
┠───┼────────┼──────────┼─────────────┨
┃ 7140 │        │          │铸铁管          ┃
┠───┼────────┼──────────┼─────────────┨
┃ 71F0 │        │          │非金属材料管       ┃
┠───┼────────┼──────────┼─────────────┨
┃ 7200 │        │压力管道管件    │             ┃
┠───┼────────┼──────────┼─────────────┨
┃ 7210 │        │          │无缝管件         ┃
┠───┼────────┼──────────┼─────────────┨
┃ 7220 │        │          │有缝管件         ┃
┠───┼────────┼──────────┼─────────────┨
┃ 7230 │        │          │锻制管件         ┃
┠───┼────────┼──────────┼─────────────┨
┃ 7240 │        │          │铸造管件         ┃
┠───┼────────┼──────────┼─────────────┨
┃ 7250 │        │          │汇管           ┃
┠───┼────────┼──────────┼─────────────┨
┃ 7260 │        │          │过滤器          ┃
┠───┼────────┼──────────┼─────────────┨
┃ 72F0 │        │          │非金属材料管件      ┃
┠───┼────────┼──────────┼─────────────┨
┃ 7300 │        │阀门        │             ┃
┠───┼────────┼──────────┼─────────────┨
┃ 7310 │        │          │安全阀          ┃
┠───┼────────┼──────────┼─────────────┨
┃ 7320 │        │          │调压阀          ┃
┠───┼────────┼──────────┼─────────────┨
┃ 7330 │        │          │调节阀          ┃
┠───┼────────┼──────────┼─────────────┨
┃ 7340 │        │          │闸阀           ┃
┠───┼────────┼──────────┼─────────────┨
┃ 7350 │        │          │球阀           ┃
┠───┼────────┼──────────┼─────────────┨
┃ 7360 │        │          │蝶阀           ┃
┠───┼────────┼──────────┼─────────────┨
┃ 7370 │        │          │截止阀          ┃
┠───┼────────┼──────────┼─────────────┨
┃ 7380 │        │          │止回阀          ┃
┠───┼────────┼──────────┼─────────────┨
┃ 7390 │        │          │疏水阀          ┃
┠───┼────────┼──────────┼─────────────┨
┃ 73A0 │        │          │隔膜阀          ┃
┠───┼────────┼──────────┼─────────────┨
┃ 73F0 │        │          │非金属材料阀门      ┃
┠───┼────────┼──────────┼─────────────┨
┃ 73T0 │        │          │特种阀门         ┃
┠───┼────────┼──────────┼─────────────┨
┃ 7400 │        │法兰        │             ┃
┠───┼────────┼──────────┼─────────────┨
┃ 7410 │        │          │钢制法兰         ┃
┠───┼────────┼──────────┼─────────────┨
┃ 74F0 │        │          │非金属材料法兰      ┃
┠───┼────────┼──────────┼─────────────┨
┃ 7500 │        │补偿器       │             ┃
┠───┼────────┼──────────┼─────────────┨
┃ 7510 │        │          │金属波纹膨胀节      ┃
┠───┼────────┼──────────┼─────────────┨
┃ 75T0 │        │          │特种型式金属膨胀节    ┃
┠───┼────────┼──────────┼─────────────┨
┃ 75F0 │        │          │非金属材料膨胀节     ┃
┠───┼────────┼──────────┼─────────────┨
┃ 7520 │        │          │金属波纹管        ┃
┠───┼────────┼──────────┼─────────────┨
┃ 7600 │        │压力管道支承件   │             ┃
┠───┼────────┼──────────┼─────────────┨
┃ 7610 │        │          │支架           ┃
┠───┼────────┼──────────┼─────────────┨
┃ 7620 │        │          │吊架           ┃
┠───┼────────┼──────────┼─────────────┨
┃ 7700 │        │压力管道密封元件  │             ┃
┠───┼────────┼──────────┼─────────────┨
┃ 7710 │        │          │金属密封元件       ┃
┠───┼────────┼──────────┼─────────────┨
┃ 77F0 │        │          │非金属密封元件      ┃
┠───┼────────┼──────────┼─────────────┨
┃ 7720 │        │          │紧固件          ┃
┠───┼────────┼──────────┼─────────────┨
┃ 7T00 │        │压力管道特种元件  │             ┃
┠───┼────────┼──────────┼─────────────┨
┃ 7T10 │        │          │防腐管道元件       ┃
┠───┼────────┼──────────┼─────────────┨
┃ 7T20 │        │          │阻火器          ┃
┠───┼────────┼──────────┼─────────────┨
┃ 7TZ0 │        │          │元件组合装置       ┃
┠───┼────────┼──────────┼─────────────┨
┃ C800 │        │压力管道材料    │             ┃
┠───┼────────┼──────────┼─────────────┨
┃ C810 │        │          │压力管道用钢板      ┃
┠───┼────────┼──────────┼─────────────┨
┃ 3000 │电梯      │          │             ┃
┠───┼────────┼──────────┼─────────────┨
┃ 3100 │        │乘客电梯      │             ┃
┠───┼────────┼──────────┼─────────────┨
┃ 3110 │        │          │曳引式客梯        ┃
┠───┼────────┼──────────┼─────────────┨
┃ 3120 │        │          │强制式客梯        ┃
┠───┼────────┼──────────┼─────────────┨
┃ 3130 │        │          │无机房客梯        ┃
┠───┼────────┼──────────┼─────────────┨
┃ 3140 │        │          │消防电梯         ┃
┠───┼────────┼──────────┼─────────────┨
┃ 3150 │        │          │观光电梯         ┃
┠───┼────────┼──────────┼─────────────┨
┃ 3160 │        │          │防爆客梯         ┃
┠───┼────────┼──────────┼─────────────┨
┃ 3170 │        │          │病床电梯         ┃
┠───┼────────┼──────────┼─────────────┨
┃ 3200 │        │载货电梯      │             ┃
┠───┼────────┼──────────┼─────────────┨
┃ 3210 │        │          │曳引式货梯        ┃
┠───┼────────┼──────────┼─────────────┨
┃ 3220 │        │          │强制式货梯        ┃
┠───┼────────┼──────────┼─────────────┨
┃ 3230 │        │          │无机房货梯        ┃
┠───┼────────┼──────────┼─────────────┨
┃ 3240 │        │          │汽车电梯         ┃
┠───┼────────┼──────────┼─────────────┨
┃ 3250 │        │          │防爆货梯         ┃
┠───┼────────┼──────────┼─────────────┨
┃ 3300 │        │液压电梯      │             ┃
┠───┼────────┼──────────┼─────────────┨
┃ 3310 │        │          │液压客梯         ┃
┠───┼────────┼──────────┼─────────────┨
┃ 3320 │        │          │防爆液压客梯       ┃
┠───┼────────┼──────────┼─────────────┨
┃ 3330 │        │          │液压货梯         ┃
┠───┼────────┼──────────┼─────────────┨
┃ 3340 │        │          │防爆液压货梯       ┃
┠───┼────────┼──────────┼─────────────┨
┃ 3400 │        │杂物电梯      │             ┃
┠───┼────────┼──────────┼─────────────┨
┃ 3500 │        │自动扶梯      │             ┃
┠───┼────────┼──────────┼─────────────┨
┃ 3600 │        │自动人行道     │             ┃
┠───┼────────┼──────────┼─────────────┨
┃ B300 │        │电梯部件      │             ┃
┠───┼────────┼──────────┼─────────────┨
┃ B310 │        │          │绳头组合         ┃
┠───┼────────┼──────────┼─────────────┨
┃ B320 │        │          │电梯导轨         ┃
┠───┼────────┼──────────┼─────────────┨
┃ B330 │        │          │电梯耐火层门       ┃
┠───┼────────┼──────────┼─────────────┨
┃ B340 │        │          │电梯玻璃门        ┃
┠───┼────────┼──────────┼─────────────┨
┃ B350 │        │          │电梯玻璃轿壁       ┃
┠───┼────────┼──────────┼─────────────┨
┃ B360 │        │          │电梯液压泵站       ┃
┠───┼────────┼──────────┼─────────────┨
┃ B370 │        │          │杂物电梯驱动主机     ┃
┠───┼────────┼──────────┼─────────────┨
┃ B380 │        │          │自动扶梯梯级       ┃
┠───┼────────┼──────────┼─────────────┨
┃ B390 │        │          │自动人行道踏板      ┃
┠───┼────────┼──────────┼─────────────┨
┃ B3A0 │        │          │梯级踏板链        ┃
┠───┼────────┼──────────┼─────────────┨
┃ B3B0 │        │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
┠───┼────────┼──────────┼─────────────┨
┃ B3CO │        │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滚轮  ┃
┠───┼────────┼──────────┼─────────────┨
┃ B3DO │        │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扶手带 ┃
┠───┼────────┼──────────┼─────────────┨
┃ B3EO │        │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控制屏 ┃
┠───┼────────┼──────────┼─────────────┨
┃ 4000 │起重机械    │          │             ┃
┠───┼────────┼──────────┼─────────────┨
┃ 4100 │        │桥式起重机     │             ┃
┠───┼────────┼──────────┼─────────────┨
┃ 4110 │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
┃ 4120 │        │          │电站桥式起重机      ┃
┠───┼────────┼──────────┼─────────────┨
┃ 4130 │        │          │防爆桥式起重机      ┃
┠───┼────────┼──────────┼─────────────┨
┃ 4140 │        │          │绝缘桥式起重机      ┃
┠───┼────────┼──────────┼─────────────┨
┃ 4150 │        │          │冶金桥式起重机      ┃
┠───┼────────┼──────────┼─────────────┨
┃ 4160 │        │          │架桥机          ┃
┠───┼────────┼──────────┼─────────────┨
┃ 4170 │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
┃ 4180 │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
┃ 4190 │        │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
┠───┼────────┼──────────┼─────────────┨
┃ 41A0 │        │          │防爆梁式起重机      ┃
┠───┼────────┼──────────┼─────────────┨
┃ 4200 │        │门式起重机     │             ┃
┠───┼────────┼──────────┼─────────────┨
┃ 4210 │        │          │通用门式起重机      ┃
┠───┼────────┼──────────┼─────────────┨
┃ 4220 │        │          │水电站门式起重机     ┃
┠───┼────────┼──────────┼─────────────┨
┃ 4230 │        │          │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
┠───┼────────┼──────────┼─────────────┨
┃ 4240 │        │          │万能杠件拼装式龙门起重机 ┃
┠───┼────────┼──────────┼─────────────┨
┃ 4250 │        │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
┠───┼────────┼──────────┼─────────────┨
┃ 4260 │        │          │造船门式起重机      ┃
┠───┼────────┼──────────┼─────────────┨
┃ 4270 │        │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
┠───┼────────┼──────────┼─────────────┨
┃ 4280 │        │          │装卸桥          ┃
┠───┼────────┼──────────┼─────────────┨
┃ 4300 │        │塔式起重机     │             ┃
┠───┼────────┼──────────┼─────────────┨
┃ 4310 │        │          │普通塔式起重机      ┃
┠───┼────────┼──────────┼─────────────┨
┃ 4320 │        │          │电站塔式起重机      ┃
┠───┼────────┼──────────┼─────────────┨
┃ 4330 │        │          │塔式皮带布料机      ┃
┠───┼────────┼──────────┼─────────────┨
┃ 4400 │        │流动式起重机    │             ┃
┠───┼────────┼──────────┼─────────────┨
┃ 4410 │        │          │轮胎起重机        ┃
┠───┼────────┼──────────┼─────────────┨
┃ 4420 │        │          │履带起重机        ┃
┠───┼────────┼──────────┼─────────────┨
┃ 4430 │        │          │全路面起重机       ┃
┠───┼────────┼──────────┼─────────────┨
┃ 4440 │        │          │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   ┃
┠───┼────────┼──────────┼─────────────┨
┃ 4450 │        │          │集装箱侧面吊运起重机   ┃
┠───┼────────┼──────────┼─────────────┨
┃ 4460 │        │          │集装箱跨运车       ┃
┠───┼────────┼──────────┼─────────────┨
┃ 4470 │        │          │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
┠───┼────────┼──────────┼─────────────┨
┃ 4480 │        │          │汽车起重机        ┃
┠───┼────────┼──────────┼─────────────┨
┃ 4490 │        │          │随车起重机        ┃
┠───┼────────┼──────────┼─────────────┨
┃ 4600 │        │铁路起重机     │             ┃
┠───┼────────┼──────────┼─────────────┨
┃ 4610 │        │          │蒸汽铁路起重机      ┃
┠───┼────────┼──────────┼─────────────┨
┃ 4620 │        │          │内燃铁路起重机      ┃
┠───┼────────┼──────────┼─────────────┨
┃ 4630 │        │          │电力铁路起重机      ┃
┠───┼────────┼──────────┼─────────────┨
┃ 4700 │        │门座起重机     │             ┃
┠───┼────────┼──────────┼─────────────┨
┃ 4710 │        │          │港口门座起重机      ┃
┠───┼────────┼──────────┼─────────────┨
┃ 4720 │        │          │船厂门座起重机      ┃
┠───┼────────┼──────────┼─────────────┨
┃ 4730 │        │          │带斗门座式起重机     ┃
┠───┼────────┼──────────┼─────────────┨
┃ 4740 │        │          │电站门座起重机      ┃
┠───┼────────┼──────────┼─────────────┨
┃ 4750 │        │          │港口台架起重机      ┃
┠───┼────────┼──────────┼─────────────┨
┃ 4760 │        │          │固定式起重机       ┃
┠───┼────────┼──────────┼─────────────┨
┃ 4770 │        │          │液压折臂起重机      ┃
┠───┼────────┼──────────┼─────────────┨
┃ 4800 │        │升降机       │             ┃
┠───┼────────┼──────────┼─────────────┨
┃ 4810 │        │          │曲线施工升降机      ┃
┠───┼────────┼──────────┼─────────────┨
┃ 4820 │        │          │锅炉炉膛检修平台     ┃
┠───┼────────┼──────────┼─────────────┨
┃ 4830 │        │          │钢索式液压提升装置    ┃
┠───┼────────┼──────────┼─────────────┨
┃ 4840 │        │          │电站提滑模装置      ┃
┠───┼────────┼──────────┼─────────────┨
┃ 4850 │        │          │升船机          ┃
┠───┼────────┼──────────┼─────────────┨
┃ 4860 │        │          │施工升降机        ┃
┠───┼────────┼──────────┼─────────────┨
┃ 4870 │        │          │简易升降机        ┃
┠───┼────────┼──────────┼─────────────┨
┃ 4880 │        │          │升降作业平台       ┃
┠───┼────────┼──────────┼─────────────┨
┃ 4890 │        │          │高空作业车        ┃
┠───┼────────┼──────────┼─────────────┨
┃ 4900 │        │缆索起重机     │             ┃
┠───┼────────┼──────────┼─────────────┨
┃ 4910 │        │          │固定式缆索起重机     ┃
┠───┼────────┼──────────┼─────────────┨
┃ 4920 │        │          │摇摆式缆索起重机     ┃
┠───┼────────┼──────────┼─────────────┨
┃ 4930 │        │          │平移式缆索起重机     ┃
┠───┼────────┼──────────┼─────────────┨
┃ 4940 │        │          │辐射式缆索起重机     ┃
┠───┼────────┼──────────┼─────────────┨
┃ 4A00 │        │桅杆起重机     │             ┃
┠───┼────────┼──────────┼─────────────┨
┃ 4A10 │        │          │固定式桅杆起重机     ┃
┠───┼────────┼──────────┼─────────────┨
┃ 4A20 │        │          │移动式桅杆起重机     ┃
┠───┼────────┼──────────┼─────────────┨
┃ 4B00 │        │旋臂式起重机    │             ┃
┠───┼────────┼──────────┼─────────────┨
┃ 4B10 │        │          │柱式旋臂式起重机     ┃
┠───┼────────┼──────────┼─────────────┨
┃ 4B20 │        │          │壁式旋臂式起重机     ┃
┠───┼────────┼──────────┼─────────────┨
┃ 4B30 │        │          │平衡悬臂式起重机     ┃
┠───┼────────┼──────────┼─────────────┨
┃ 4C00 │        │轻小型起重设备   │             ┃
┠───┼────────┼──────────┼─────────────┨
┃ 4C10 │        │          │输变电施工用抱杆     ┃
┠───┼────────┼──────────┼─────────────┨
┃ 4C20 │        │          │电站牵张设备       ┃
┠───┼────────┼──────────┼─────────────┨
┃ 4C30 │        │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
┠───┼────────┼──────────┼─────────────┨
┃ 4C40 │        │          │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    ┃
┠───┼────────┼──────────┼─────────────┨
┃ 4C50 │        │          │内燃侧面叉车       ┃
┠───┼────────┼──────────┼─────────────┨
┃ 4C60 │        │          │插腿式叉车        ┃
┠───┼────────┼──────────┼─────────────┨
┃ 4C70 │        │          │前移式叉车        ┃
┠───┼────────┼──────────┼─────────────┨
┃ 4C80 │        │          │三向堆垛叉车       ┃
┠───┼────────┼──────────┼─────────────┨
┃ 4C90 │        │          │托盘堆垛车        ┃
┠───┼────────┼──────────┼─────────────┨
┃ 4CA0 │        │          │防爆叉车         ┃
┠───┼────────┼──────────┼─────────────┨
┃ 4CB0 │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
┃ 4CC0 │        │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
┠───┼────────┼──────────┼─────────────┨
┃ 4CD0 │        │          │环链电动葫芦       ┃
┠───┼────────┼──────────┼─────────────┨
┃ 4CE0 │        │          │气动葫芦         ┃
┠───┼────────┼──────────┼─────────────┨
┃ 4CF0 │        │          │防爆气动葫芦       ┃
┠───┼────────┼──────────┼─────────────┨
┃ 4CG0 │        │          │带式电动葫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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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新华社香港、澳门分社内派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人事部


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新华社香港、澳门分社内派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1995年2月20日,财政部、人事部

新华社香港分社、澳门分社: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新华社香港、澳门分社内派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我们制订了《新华社香港、澳门分社内派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华社香港、澳门分社内派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办法
根据《新华社香港、澳门分社内派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一)下列单位中1994年7月1日起在册的常驻内派人员,列入这次工资制度改革范围:
香港分社机关、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总编辑室、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中方代表处、中英机场委员会中方代表处、外交部驻香港签证处、澳门分社机关、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中方代表处、外交部驻澳门签证处。
经费属国家预算拨款及差额拨款的其他单位。
(二)经费自收自支,不需国家预算补贴的其他单位,其内派人员不实行本工资制度。
二、职务工资套改办法
内派人员分为公务人员与工勤人员两部分,实行不同的工资系列和套改办法。
(一)公务人员的工资套改办法。
公务人员按其在港、澳担任的职务确定级别(见附表一),并按规定的任职年限确定相应的工资档次。其中,任现职为4年及以下的,套入本职务工资标准第一档;任现职5至8年的,套入本职务工资标准第二档;任现职为9年及以上的,套入本职务工资标准第三档。
(二)工勤人员的工资套改办法。
1.技术工人的工资套改办法
已明确技术等级的厨师、理发师等技术工人,按其技术等级套入相应的级别(见附表二)。其中,任现技术等级为4年及以下的,套入本技术等级工资标准第一档;任现技术等级为5至8年的,套入本技术等级工资标准第二档;任现技术等级为9年及以上的,套入本技术等级工资标准第三档。
其他未明确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暂按以下办法确定级别和工资档次:工作年限为10年及以下的,级别为五级,其中工作年限为6年及以上的,套入本级别工资标准的第二档;工作年限为11至20年的,级别为四级,其中工作年限为16年及以上的,套入本级别工资标准的第二档;工作年限为21至30年的,级别为三级,其中工作年限为26年及以上的,套入本级别工资标准的第二档;工作年限为31年及以上的,级别为二级,其中工作年限为36年及以上的,套入本级别工资标准的第二档。
2.普通工人的工资套改办法
工作年限为10年及以下的,级别为六级,其中工作年限为6年及以上的,套入本级别工资标准的第二档;工作年限为11至20年的,级别为五级,其中工作年限为16年及以上的,套入本级别工资标准的第二档;工作年限为21年及以上的,级别为四级,其中工作年限为26年及以上的,套入本级别工资标准的第二档。
(三)新到人员工资的确定办法。
这次工资改革后到港、澳的内派人员,参照上述公务人员和工勤人员套改工资的办法分别确定级别和工资档次,并从到港、澳之日起计发港币工资。
三、正常增加工资的办法
(一)晋升职务工资。
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对工作人员实行年度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工作人员在现职务(技术等级)的任期内连续两年考核为称职、优秀的,可提高1个工资档次,并从下一考核年度的第1个月起兑现工资;考核不称职的,不得提高工资档次。
工作人员职务(技术等级)晋升后,按新职务(技术等级)工资标准执行,原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低于新任职务(技术等级)工资标准最低档次的,进入新任职务(技术等级)工资标准最低档;原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已达到新任职务(技术等级)工资标准最低档的,可提高1个工资档次。
工作人员晋升职务(技术等级)提高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后,其晋升工资的考核年限从职务(技术等级)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二)调整工资标准。
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财力可能,并结合香港甲类消费物价上涨情况(剔除住房和耐用物品等因素),每年1月1日起对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工资标准的调整,需报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审批。
四、奖金和补贴发放办法
全年度奖金标准为内派人员1个月的平均工资数额,结合年终考核一次性发放。
这次工资改革,已将水电燃料费、伙食补贴、服装费补贴、行李物品托运费、文娱洗理书报费纳入了新工资标准,取消了清凉饮料费和节假日补贴,上述补贴套改工资后停发;市内交通费、年终双薪、经费节约奖、探亲包干旅费等暂未纳入工资,仍予保留。除此以外,不得以任何名目发放其他奖励、补贴。
五、配偶随任、探亲补贴发放及管理办法
符合配偶随任条件的工作人员,其配偶赴港、澳随任未安排工作者,每月发给生活补贴2100港元,配偶不赴港、澳随任者,不得享受此项补贴。
随任配偶(未安排工作者)每三年可回内地探亲休假一次,假期60天,往返旅费由公家负担,超过60天的,停发在港、澳的生活补贴。
配偶不随任的工作人员,到港、澳满一年后,其配偶每年可赴港、澳探亲一次,时间为一个月,发给生活费2200港元,探亲旅费由公家负担,其他费用自理。配偶探亲的生活费和探亲旅费采取包干的办法。
六、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待遇
经特别批准离休和退休后在港、澳居住的内派人员,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可根据其离退休前的职务,分别按照同职务在职人员平均增资额的100%和90%相应增加离退休费。以后每年按人事部、财政部批准的调资幅度,适当调整离、退休费用。
七、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享受某一职务待遇而暂未担任实际职务的人员,可按其享受的职务待遇套改工资。
(二)分社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在港、澳工作期间,其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派出前已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到港、澳后在专业技术岗位(限于卫生、新闻、出版等部门)上从事与本专业对口技术工作的人员,其工资可参考本人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确定(见附表三)。派出前具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而未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虽已受聘担任专业职务,但到港、澳后不在上述专业技术部门从事与本专业对口技术工作的,其工资按本人在港、澳担任的实际职务确定。
(三)这次工资套改和以后考核晋升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工作人员在港、澳任职(技术等级)的时间,可与在国内任同一职务(技术等级)的时间合并计算。
(四)这次工资套改,工作人员任职(技术等级)时间、工作年限的计算,均截止1994年6月30日。
(五)按上述套改办法,新套入的工资档次低于原工资档次的,可按原工资档次套入新工资标准的相应级别,但最高不能超过新工资标准的第二档。
(六)工作人员因公回内地,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港、澳工资照发;超过一个月的,超过天数的工资按国内档案工资标准折发港币。因私离开港、澳超过15天的停发在港、澳工资。工作人员生病原则上应回内地治疗,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港、澳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超过天数的工资按国内档案工资标准折发港币。
(七)实行新的工资制度后,有关工作人员派驻港、澳地区服装补助费的规定〔(85)财外字第385号〕从发文之日起停止执行。
(八)澳门分社的正、副部长可在按上述办法套改的工资档次上再高套一档。
(九)本实施办法中有关工资政策问题由人事部负责解释,财务管理问题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附表:一、港澳公务人员系列级别与外交职务对照表
二、工勤人员系列级别与技术等级对照表
三、专业技术人员级别、工资档次确定表
附表一:港澳公务人员系列级别与外交职务对照表
------------------------------------------------------------------------
港、澳分| 港、澳分社 | 外交系列
社级别| 职 务 | 国外职务
--------|------------------------------|------------------------------
一级 |正省级社长 |
--------|------------------------------|------------------------------
二级 |副省级社长、副社长 |副部级大使
--------|------------------------------|------------------------------
三级 |正厅级副社长、社长助理、秘书 |正司级大使、公使、大使衔总领
|长、部长、主任 |事、正司级参赞、总领事
--------|------------------------------|------------------------------
四级 |副厅级社长助理、秘书长、副秘 |副司级参赞、总领事、副总领事
|书长、部长、副部长、副主任 |
--------|------------------------------|------------------------------
五级 |正处级副部长、副主任、处长 |处级大使、参赞、总领事、副总
| |领事、一等秘书
--------|------------------------------|------------------------------
六级 |副处长 |二等秘书
--------|------------------------------|------------------------------
七级 |科长、主任科员 |三等秘书
--------|------------------------------|------------------------------
八级 |副科长、副主任科员 |随员
--------|------------------------------|------------------------------
九级 |科员 |职员
--------|------------------------------|------------------------------
十级 |办事员 |
------------------------------------------------------------------------
附表二:工勤人员系列级别与技术等级对照表
----------------------------------------------------------------
| 技 术 等 级
级别|----------------------------------------------------------
| 技师制 |中 厨 |西 厨 |八级制 |九级制
----|----------|--------|--------|--------|----------------
一 | 高级技师|特一级 | | |
----|----------|--------|--------|--------|----------------
二 | 技 师 |特二级 |特一级 | |
----|----------|--------|--------|--------|----------------
三 | 高级技工|特三级 |特二级 |八 级 |特一级
----|----------|--------|--------|--------|----------------
四 | 中级技工|一 级 |一 级 |七 级 |特二级
----|----------|--------|--------|--------|----------------
五 | 初级技工|二 级 |二 级 |六 级 |一 级
----|----------|--------|--------|--------|----------------
六 | 普 工 |三级以下|三 级 |五级以下|二级以下
----------------------------------------------------------------
附表三:专业技术人员级别、工资档次确定表
------------------------------------------------------------------
任职年限 | 任职四年以下 | 任职五至八年 | 任职九年以上
级别、档次|------------------|----------------|----------------
技术职务 |级 别| 档 次 |级 别|档 次 |级 别|档 次
----------|------|----------|------|--------|------|--------
教 授 | 四 | 1 | 四 | 2 | 四 | 3
----------|------|----------|------|--------|------|--------
副教授 | 六 | 3 | 五 | 1 | 五 | 2
----------|------|----------|------|--------|------|--------
讲 师 | 七 | 2 | 七 | 3 | 六 | 1
----------|------|----------|------|--------|------|--------
助 教 | 九 | 1 | 九 | 2 | 九 | 3
------------------------------------------------------------------
注:表列职务含相当专业技术职务